实施垃圾分类 创建文明嘉名

2018-11-14 00:00:00 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766

为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实施垃圾分类的要求,切实做好公司垃圾分类,有效改善环境,促进资源回收利用,公司于11月2日再次召开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专题会议,并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工作的通知》。

一、垃圾分类:

1、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布料、废纸、塑料、玻璃和金属五大类,公司常见的有废布、废纸、薄膜、塑料袋、塑料泡沫、蛇皮袋、尼龙纸、纸板、饮料瓶等。

2、不可回收垃圾:一是工业垃圾,主要包括废毛、废胶带、建筑废料等;二是生活垃圾,主要包括剩菜剩饭、菜根菜叶、方便面及袋盒、果皮等食品类废物。

3、有害垃圾:废染化料袋、废助剂袋、废油、废浆、污泥、废电池、废日光灯管等。

二、垃圾分类的管理:

1、各部门、各车间设立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(工业垃圾、生活垃圾)的垃圾桶。

2、行政安环部负责做好垃圾存放处的分类标识。

3、全体员工要养成自觉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习惯,不随意乱扔乱放垃圾。

4、生产车间员工要最大限度减少使用废布料量,应多次使用一块废布擦染料、垃圾等,避免一次擦用即扔在垃圾桶。

5、各部门、各事业部要加强对员工的垃圾分类教育管理,监督员工自觉严格遵守垃圾分类规定。

三、垃圾分类的监管责任:

1、实施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为各事业部和相关部门。各事业部、部门负责落实好本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,凡工作不到位的,追究所属部门的主管、领班责任。

2、实施垃圾分类的监督责任为行政安环部。行政安环部负责不定期检查,每周不得少于3次,每次检查情况拍照并发至“主管级以上微信群”,发现不按垃圾分类规定情况的,及时作出处理。

3、实施垃圾分类的考核责任为企业管理部。企业管理部配合做好日常检查工作,并每月对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列入现场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,对各事业部、有关部门和行政安环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。